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成为常态,这是社会的责任,更是媒体的担当!
编者按:庄律师的本文在微博发布后,据说已经让一些人肺管子气炸了,气炸了肺管子的文章定是好文啊,不信,您认真看。
文|庄志明律师
昨晚我看到“法之剑”微信公众号转载的两篇新闻,一篇是《好人有好报有证据!多年前救起小悦悦的拾荒阿婆,一直被温柔相待》,讲述的是,7年多前的秋天,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,7分钟内,18名路人路过都视而不见,最后,拾荒阿婆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。遗憾的是,小悦悦最终不治身亡。
如今,陈贤妹受政府邀请在养老院里生活,每月领取2500元补贴,免去在外打工的劳累与纷扰。有一回做手术,医院知道她是陈贤妹,两万元的手术费“一分都没要”。
另一篇文章是《消防车撞了挡在消防通道上的私家车 该赔钱吗?》,说的是杭州,消防车开进小区的时候,把奔驰私家车给撞了,左前保险杠和翼子板被撞破,白色外漆也掉了一地。当时,私家车就停在了着火点五六十米外的双车道消防通道上。
私家车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被撞后,心疼修车钱,打电话报了警,要求赔钱。交警调查后认定,奔驰车停放在小区非停车位区域,且阻碍消防通道,负事故全部责任,修车的费用也要自己承担。
我觉得“法之剑”微信公众号这两篇文章转载的太好了,好就好在有积极意义,扬善抑恶。只有扬善抑恶,方能成就大美。
王阳明讲道:善念发而知之,而充之;恶念发而知之,而遏之。这话什么意思呢,翻译成现在的话就是说,人心萌发善念时要认识它,并发展扩充它;人心萌发恶念时要认识它,并遏制清除它。
那怎么个“充之”,怎么个“遏之”呢?很显然,这离不开媒体的正向引导,善良的社会必须有善良的媒体,媒体很有作用。
好人陈贤妹的这个新闻让人看到社会和政府对陈贤妹的关心和帮助,读者在心里感受到有担当的政府,有温度的社会。这样的新闻令人鼓舞,好人一生平安,放心大胆做好事,好人有好报。
奔驰车乱停消防通道的新闻同样很解气很给力,交警理直气壮地认定奔驰车全责,消防车无责,奔驰车自行承担后果。这个法律新闻比一千场普法讲座还管用,可谓深入人心。
设想一下,假如新闻中交警认定消防车需要承担责任,那不就是鼓励私家车乱停乱放,逼消防人员束手束脚?现在的这一认定,私家车肯定会吸取教训,停车再也不敢妨碍消防通道了。这样的新闻多好多接地气,简直就荡气回肠啊!
再比如陈贤妹的这则新闻,如果陈贤妹的现状是孤苦伶仃,老无所养,老无所医,那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心理导向?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心寒,拔凉拔凉的,热心助人的举动会受到抑制。
这就是新闻的力量,正能量声音的价值,这样的新闻才会让读者脆弱的心灵得以安慰。
现在的问题是很多媒体,对正向的现象不感兴趣,对消极萎靡的新闻特别感兴趣。据说这是为了吸眼球。
传媒学上有这么一种理论,读者会对接触不到的世界产生好奇,对一切与自己平淡无奇的生活不同的东西好奇,而负面报道中很多内容恰好是暴力、色情、犯罪、天灾人祸、公权力黑暗等事件的新奇特描述,所以观众就会被其牢牢吸引住。中国有一句古语:好事不出门,坏事传千里,说的就是这意思。
不良媒体深谙其道,特别喜欢报道负面新闻,没有负面新闻,哪怕就是炮制负面新闻或者冷饭当热饭炒都在所不惜。这就是堕落的媒体,为了赚流量,不惜负能量。
特别是有些传播学专业的大V非常擅长这一套,动辄就是一个社会黑暗、法治堕落的热点,把网民搞得晕头转向,分不清三七二十一和四八三十六了。
媒体也应该讲究辩证法、一分为二,实事求是,客观实在。不按套路出牌,动不动就是政府腐败、社会不公、民不聊生的话题,这样的炒作,炒作,炒作,好玩?有趣?新鲜?
关注什么,报道什么,媒体应该清楚,媒体应该流道德的血液。媒体是为人民服务的,不是为人民币服务的,媒体应该关注人民的所思所想,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即是我们的追求。
六十年代,因老一代革命家的积极倡导,全国性的报纸,如《人民日报》、《解放军报》、《中国青年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等,以及地方报纸,都用大量篇幅报道了各地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情况,以及雷锋事迹、雷锋日记等。文化艺术和出版部门还出版了图书和画册,演映了雷锋的电影。
随着学雷锋活动的深入开展,全国各行各业和各条战线上,涌现出成千上万雷锋式的先进人物,社会上迅速地出现了一种奋发图强,积极向上的精神,进一步地形成了一种良好的社会新风气,带动了社会道德的提升。
显然,推动和形成学雷锋活动的热潮,媒体功不可没。如果媒体尽报道(编造)好人做好事受冤屈的新闻,谁还去精神饱满、安安心心做好事?
我在这里说媒体正向报道的作用,不是鼓动媒体“报喜不报忧”。负面的、错误的现象当然也应该报道披露,媒体对社会的声音应该是有赞成,有讴歌,有反对,有批评,这才是实事求是的媒体。我在本文所批评的是这样的一种现象,你媒体一天几十个版面、N个爆料,咋总是负面信息异常醒目、一马当先?何况你这些负面信息,很多还是炮制的,断章取义带节奏的。
今天一个“见义勇为”被抓了,明天一个“正当防卫”被告了,后天一个“扶老人”的被讹诈了……这样一二再、再二三的新闻你想表达什么?我说几句让某些媒体人不爱听的话,其一,见义勇为还是正当防卫,绝不是自说自话,见风就是雨,其二,国家每年表彰多少见义勇为你没看到?各地都有见义勇为基金会,每年又表彰多少、奖励多少,你就不去查一查资料?社会的主流不多看多听,非跑到阴沟洞里大喊:这里好多苍蝇啊!
最后我用好人陈贤妹的一句话结束本文,“相信好人有好报,也这样教育下一代,希望每个人都能帮助他人。”善有善报,恶有恶报,绝非虚言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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